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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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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职业伤害保障是对哪些人群的保障,也是一种工伤保险吗?
答:职业伤害保障是针对平台企业为与平台签约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业伤害保障的制度。平台企业应当依照海南的规定逐步参加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以下简称职业伤害保障),为通过平台注册并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缴纳职业伤害保障费,实现每单必保、每人必保。
职业伤害保障也是一种工伤保险。与平台企业签约的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
(一)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因履行平台服务内容受到事故伤害、暴力等意外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二)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平台企业常规管理要求,或者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返回日常居所的合理路线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三)在执行平台订单任务期间,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四)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五)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在平台就业期间旧伤复发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确认为职业伤害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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