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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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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失业人员应该在什么时候申请生育津贴?
答:生育津贴由失业人员在生育3个月(难产4个月)后或计划生育手术1个月后申请。失业人员(含享受生育津贴待遇期间失业的人员)可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的次日起2年内申领生育津贴。
申领生育津贴的时候(须在生育后3个月才能申领),失业人员可能已经停止享受失业金,只要其享受生育津贴所属期间是在失业金领取期间内,并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医疗保险费,就不会影响申领。
如小花享受失业金是5到10月份共6个月,剖腹产生育时间是8月份,8、9、10是正常缴费,申领津贴是在第二年1月份申领津贴是在第二年1月份(失业金已停发,个人未继续缴纳职工医保或已工作并参保),她可以申领上年度8、9、10月份的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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