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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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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海南省召开《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培训电视电话会议,传达国家人社部、国家医保局学习贯彻《条例》相关会议精神,在社保医保全系统深入学习《条例》规定,进一步部署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冯汉芬、省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涛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周俊主持会议。
会上,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宣传教育处一级调研员罗玉敏解读了《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海口市人社局、三亚市医保局、儋州市社保中心三个市县代表围绕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条例》是我国社会保险经办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对于规范社会保险经办,优化社会保险服务,打击欺诈骗保、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推动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便利化迈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针对全省全系统如何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会议从社保、医保两个方面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冯汉芬强调,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条例》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社会保障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对于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将起到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要全面理解《条例》的重要内容,准确把握条例的指导原则,准确把握便民利民的要求,准确把握风险防控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社会各方在社保经办领域的责权。
陈涛强调,各级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要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提高医保经办法治化水平,是医保领域法制建设的又一重大进展。要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牢牢把握其总体要求,全面掌握其核心要义,紧密做好《条例》与其他医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衔接,确保12月1日起按照《条例》的新要求开展各项医保经办服务。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制定配套宣贯措施,确保全省全系统上下同频共振、形成强劲合力,不折不扣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把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紧扣重点,开展学习培训。各部门间要做好政策和经办等方面的衔接工作,及时修订经办规程、优化服务流程、改造信息系统,把《条例》要求的各项便民措施落到实处。各市县经办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全省全系统要以《条例》宣传贯彻为契机,全面提升依法经办的能力和水平,为我省社会保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本次会议设1个主会场、18个分会场,全省各级人社、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的相关负责同志、业务骨干共300多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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