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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2024-04-18 19:04 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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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答: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伤产生的一系列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伤残待遇。

  工伤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因工致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工伤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用人单位工伤预防费也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护理费;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4.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间的护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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