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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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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的认定应该如何进行?
答:在海南省本省内就医的人员可直接向有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
1、参保人员申请慢性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应填写《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认定表》(表格可在就医的医疗机构索要),附本人病历资料、检查报告、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并加盖医院印章,向符合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申请。
受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委托,具备门诊慢性特殊疾病认定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自参保人员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按照参保人员所申请疾病的临床诊疗指南进行审核和认定,并随后进行线上备案。
2、居住地参保人员申请门诊慢性特殊疾病治疗的,可使用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特殊疾病申请认定表》,并提供相关材料,向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参保所在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予以审核认定。
图为海南省《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疾病和特殊疾病认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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