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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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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了!注意了!2025年底前,海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补缴!
根据2023年3月24日出台的《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人可按照欠缴年度的缴费标准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2026年1月1日后,参保人60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继续逐年缴费;逐年缴费5年至6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也可以选择终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也就是说,2025年12月31日前可以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但过了这个时间点之后,就不可以直接进行一次性补缴了!而是,需要先逐年缴费5年!
因此,首次参保时已经超过45岁的朋友,以及存在欠缴年度的朋友,如果因没有及时补缴,在60周岁时无法满足累计缴费满15年的养老待遇领取要求,而不能领取养老金的!就只能往后逐年续缴至满足缴费年限。
那应该如何办理一次性补缴呢?
有需要的朋友可以到户籍辖区范围内市、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乡镇(街道)服务中心,行政村(社区)服务站等机构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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