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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本省各项社会保险法规、政策。
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服务的工作计划、标准规范、业务流程、风险防控和管理制度。
3.组织实施社会保险统筹工作;负责省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和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管理社会补充医疗保险。
4.拟订省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结算;组织实施全省社会保险统计等工作。
5.指导各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经办服务工作。统筹全省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6.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部门和本级为同一家单位。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于2019年11月由隶属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整为省政府直属,为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纳入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13个处级职能机构:1.综合处;2.人事处(老干部工作处);3.保险关系管理处;4.基金结算处;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处(社会化管理服务处);6.医疗保险处(异地就医结算处);7.工伤保险处;8.信息统计处;9.宣传教育处;10.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11.社会保险稽核处;12.职业年金管理处;13.申报受理处。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114,465.31万元,支出总计114,464.97万元(含结余分配0.3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636.46万元,下降1.41%,较2022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14,465.3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14,464.97万元(含结余分配0.34万元)。
结余分配0.34万元,主要是上解利息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个人所得税返还。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114,465.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464.97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34万元,占0%(基数太小两位小数无法显示百分比)。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14,464.97万元(含结余分配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92.78万元,占4.80%;项目支出108,972.19万元,占95.2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4,464.97万元,支出114,464.9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36.80万元,下降1.41%,较2022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12.2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13.64万元,下降1.48%,较2022年度决算数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312.2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06,560.80万元,占93.22%;卫生健康支出(类)7,401.75万元,占6.4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49.68万元,占0.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338.69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12.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79.86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3,886.51万元,支出决算为3,775.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工伤、失业保险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结余17.26万元;二是专用材料购置费结余10万元;三是培训费、委托业务费结余13.58万元;四是三公经费结余14.9万元;五是工作午餐费结余19.6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4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劳务费-人员工资减少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82.82万元,支出决算为977.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0.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海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一期)结余;二是系统运维支出零星结余。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74,779.48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100,180.73万元,支出决算为98,459.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8.2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职业年金补息结余1,159.12万元;二是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项目结余315.21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年初预算为2,1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3.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才数量变动导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7.75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387.65万元,支出决算为387.6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9.04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773.05万元,支出决算为772.9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99%。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3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9.71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175.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5.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26.44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153.21万元,支出决算为153.2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72.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40.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档案扫描业务经费按进度支付。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4.89万元,调剂后全年预算数348.19万元,支出决算为348.1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7.08%。因基数较小四舍五入后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92.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9.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63.62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13%。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6.84万元,增长101.24%,主要原因是开展退休人员档案整理工作,委托业务费增加。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设备购置支出7.86万元,占5.15%;委托业务费支出115.72万元,占75.76%;物业管理费支出8.48万元;占5.55%;培训费支出4.56万元,占2.99%;维修(护)费支出7.49万元,占4.90%;办公费支出0.95万元,占0.62%;差旅费支出2.05万元,占1.34%;专用材料费支出1.34万元,占0.88%;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万元,占0.79%;水电费支出3.09万元,占2.0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2%。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7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5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档案扫描业务经费按进度支付。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24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预算的43.22%,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2.17万元,下降16.06%,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36万元,占7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8万元,占26.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36万元,主要用于购置车辆保险、检修、车辆运行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7.74万元,占比51.93%。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4.26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9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接待122人次,主要用于对接上级部门及各省社保经办机构到海南调研费用;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90万元,占比76.8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2.09万元,增长234.83%,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公务接待活动增多。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8个,共涉及资金929,426.41万元(含补助类项目资金),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
1.组织对2023年度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等2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74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2.组织对“人才开发项目、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险项目”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1.9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定”方案履行职责,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组织项目工作,严格按计划执行预算支出,我中心按照《海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严格控制会议、培训时间、人数、费用等,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下发的海南省省本级部门预算和相关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项目经费由海南省省直单位会计管理中心社保站统一管理,按照项目计划安排,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0,927.37万元(含补助类项目资金)。从评价情况来看,2023年度整体支出进度达到99.12%,项目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符合我单位工作发展要求,项目资金到位及时,支出合规合理,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较合理,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职业年金补息”等18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4张(详见附件2-5),绩效自评报告1份(详见附件6)。
(三)部门评价结果。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组织对“人才开发项目、高层次人才商业健康团体险项目”、“综合运行事务项目”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评价报告2份(详见附件7-8)。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23年度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663.62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755.04万元减少91.42万元,占比87.89%。主要原因是:一是专用材料购置费结余10万元;二是培训费结余35.02万元;三是三公经费结余14.9万元;四是工作午餐费结余19.68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3年度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8.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8.5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保障日常工作用车需求。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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