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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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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以及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9〕76号)规定,我中心现将2024年海南省本级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予以公示如下:
1.工伤预防宣传(省本级片区)。实施单位为海口报业网络传媒有限公司,对省本级和东方、澄迈、临高、屯昌、昌江、琼中、白沙等市县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委托服务费用58.8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4月-8月。
2.工伤预防宣传(东部片区)。实施单位为海南省社会保障研究会,对琼海、文昌、万宁、五指山、乐东、定安、陵水、保亭等市县开展工伤保险政策法律法规等宣传活动,委托服务费用59.33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4月-8月。
3.工伤预防培训。实施单位为海口美兰强洲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对省本级及除海口、三亚、儋州市外的其他15个市县高危行业及工伤易发领域的企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工伤预防专项培训,委托服务费用48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4月-8月。
4.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工伤预防专项培训。实施单位为海南省工业研究所,对全省危险化学品重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班组长进行培训,委托服务费用45.976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4月-8月。
5.职业伤害保障工伤预防专项宣传。实施单位为海口致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对我省职业伤害保障参保人员开展政策的专项宣传。委托服务费用29.8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4月-8月。
6.矿山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实施单位为海南省工业研究所,对全省矿山企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委托服务费用49.516万元,实施周期2024年7月-11月。
截至2024年12月底,我中心依据委托服务协议共支付2024年工伤预防费用251.764万元。
特此公示
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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