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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共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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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八届省委第四轮巡视统一部署,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1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进行了巡视。2024年4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省委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后,省社保服务中心党组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社保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始终以坚决的政治态度、有力的整改举措、扎实的工作作风推进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省社保服务中心党组牢牢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4月8日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落实省委巡视整改工作,明确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对整改落实全程紧盯、全程指导、全程协调、全程督办。反复研究、认真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以及整改台账,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处室、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五明确”。6月26日,中心党组召开班子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省社保服务中心党组坚持标本兼治抓整改,把“当前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推动从根子上解决问题,先后修订和出台23项制度规定,有力推动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省社保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主持召开6次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头领办17项重点难点问题整改,建立“周汇报、月调度”工作机制,不定期到各处室调研督导,切实做到全程紧抓推进、常态狠抓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定期研究整改任务推进情况,压实责任单位整改责任,进一步凝聚整改合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省社保服务中心机关党委(纪委)全程跟进监督,紧盯整改进展监督问效,开展2次集中调度督导,实地核查整改落实情况5次,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二、集中整改期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大社保工作部署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加强理论学习。制发《中共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议事规则》《中共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心党组以上率下大兴学习之风。截至2024年11月底,共召开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会43次,学习“第一议题”35次。
2.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一是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初步确定养老保险疑似未参保待扩面对象,联合省人社厅制定年度扩面计划并下发年度17.4万人的扩面任务到各市县,指导市县做好疑似未参保人员信息的核查、比对。二是按月调度并通报各市县养老保险扩面工作情况,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累计完成养老保险扩面24.95万人。三是组织各市县经办机构开展一次全民参保蹲点调研活动,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解决对策与建议。组织工作组深入市县进行调研指导。四是组织开展全省12345热线话务员专项培训暨“社保服务进万家”宣讲活动、“厅(局)长接话日”活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常态化开展新媒体宣传,吸引群众参保。制作宣传折页5万份,海报3500份,下发各市县经办机构;委托省通信管理部门,向本年度未参保待扩面海南户籍人员发送提醒参加养老保险告知公益手机短信。五是对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任务分发、数据统计等功能进行优化。收集全省乡镇一级经办人员用户信息,实现系统实名登录、任务推送与跟踪督办功能。借助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任务督办、数据统计等功能,指导各市县做好辖区参保扩面工作。
(二)关于推进社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研究推动解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两低一高”问题。一是通过短信告知断保人员,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二是与相关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职工社保缴费有关事宜的通知》,从2024年起全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从发布次月起执行;同时从2024年7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对医保费率进行调整。三是参加5月19日、27日省政府专题会议,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对《海南省优化完善职工社保缴费基数工作方案(送审稿)》认真研提意见。四是协助核查2023年全省5人以上(含5人)参保单位缴纳社保及参保人数情况,便于科学合理测算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和社保缴费基数。
2.加快推动社保信息化建设。一是中心党组班子成员牵头分组前往省人民医院等10家省属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儋州、白沙等8个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调研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同步组织全省各医保经办机构深入所辖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调研活动,切实掌握医保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堵点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专项调研报告上报省医保局。二是制发《关于强化医保码和医保移动支付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医保码结算和医保移动支付使用率低下问题整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结算管理机制。制发医保码激活、医保码结算等相关宣传视频、宣传手册,同时制定医保码激活、常见问题答疑、医保移动支付操作流程等6类技术文件,建立全省医保码推进工作群,帮助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及时解决各类问题。三是落实周调度工作制度,及时指导督促落实相关工作。针对各省属医院医保码结算率、医保移动支付率较低的问题,对医院相关责任人进行一次集体约谈,并暂停6家未完成工作要求医院的医保费用预结算。四是制发《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联合开展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考核考评的通知》,结合实际科学调整考核指标,将医保码结算率、医保码全流程应用等工作列入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年度考核工作指标,全省各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码结算率已达到预期目标。
(三)关于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1.补足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短板。一是排查摸底尚未接入国家异地就医平台的一级及以上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工作台账。二是下发《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做好我省跨省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扩面工作的通知》。目前,全省共有458家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通普通门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三是认真比对新旧系统数据,认真研究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通过需求平台提交需求,积极协调完成系统优化,将备案联网方式修改为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目前新旧平台备案数据已全部完成整改。
2.全面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一是持续抓好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针对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等人群,优化系统、完善功能模块,提高办理参保业务的便捷度。今年以来平台企业累计缴费订单23899.95万单,较去年同期增加缴费694.49万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职工养老保险352721人,较去年同期增加32357人。配合相关单位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积极协调住建部门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务工人员(含农民工)实名动态参保,务工人员在工程建设项目务工时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保障好务工农民的工伤保险权益。截至目前,务工人员参保约21万人。二是联合相关单位举办海南省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培训班,对社会保险登记和工伤保险政策待遇进行了解读和宣传。三是邀请相关单位到省社保服务中心进行座谈,进一步研究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事宜,建立定期反馈参保情况机制,推动快递企业应保尽保。组织中心业务骨干到邮政快递企业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宣讲活动,通过政策宣讲、现场咨询解答,让快递企业职工了解社保政策,提高个人社保权益意识。截至2024年11月底,全省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累计18502人。四是提出业务系统建设需求,主动协调对接,已实现快递企业为从业人员办理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参保登记或停保时,系统自动触发送告知短信,从业人员可以及时掌握工伤保险参保情况。
3.用心用情解决群众就医购药问题。一是联合相关单位前往海口市开展专题调研,并就药店扩围事宜进行讨论研究。二是制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扩容的通知》,组织各市县医保经办机构主动联系当地医保、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对相关药店运营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三是进一步优化准入流程,明确结合实际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对于不影响审核工作推进的申请材料,允许“先容缺、后补齐”,以及相关环节的社会公示时限统一改为3个工作日,最大程度为零售药店准入提供便利,确保每个市县至少有1家双通道药店、1家门诊统筹药店。至集中整改期结束,全省定点零售药店达1500家,双通道药店达73家,门诊统筹药店达68家。
(四)关于防范化解社会保险经办风险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1.增强班子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一是制发《海南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审工作暂行规定(修订版)》《关于开展风险防控检查问题整改“回头看”的通知》等,并组成2个检查组赴7个经办机构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向全省职业年金各投资运营管理机构印发《海南省职业年金计划监督暂行办法》,2024年第一季度全省职业年金投资收益率在全国各省市中排名前列。
2.常态化开展高风险岗位交流轮岗。一是对5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二是严格执行人社部关于高风险岗位轮岗的规定,今年以来交流轮岗35人。
3.严格落实经办业务内审制度。一是制发《2024年海南省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业务内审工作方案》。二是稳步实施2024年风险防控项目。三是印发《海南省社保医保基金风险跨地区交叉检查督导工作机制》,开展社保医保交叉检查工作。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是中心主要领导带队前往职工养老处、信统处、海口市社保服务中心调研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中心班子成员分别与分管处室党支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检查年度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三是制发《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提醒(三)》,明确规定党员干部不得违规收取讲课费,对超标准领取培训讲课费问题进行核实,并追回所有超标准培训讲课费。四是组织相关处室再次进行廉政谈话提醒,开展了“禁业”范围调查,并对2023年7月以来医疗机构申报费用进行了复核,同时通过大数据分析排查问题线索并上报省纪委。
2.精准履行机关纪委职责定位。一是制定《2024年度机关纪委政治监督重点事项》,并在《关于落实2024年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任务的通知》中予以提醒,开展1次工作调度,随机走访3个党支部,督促各党支部如期完成工作任务。二是选派纪委委员参加2024年度省直单位机关纪检相关业务培训班,提高业务能力。
3.加强项目采购廉政风险防控。一是查阅历史凭证,核实巡视指出的印刷项目采购数量及实际执行情况,追回3种资料未印刷虚报资金。二是对2024年印刷情况进行自查,举一反三。三是制发《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印刷项目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印刷项目执行管理,明确规范验收流程、严格报销审核、加强监管力度等相关要求。
(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治“四风”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肃整治超标准多领取培训讲课费现象。一是对超标准领取培训讲课费问题进行核实,并追回所有超标准培训讲课费。二是在全中心开展超标准领取讲课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出台《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中心干部外出授课管理及相关纪律要求。
2.强化培训统筹管理。制发《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统筹做好培训的安排和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13场次,均有计划组织实施,未出现密集培训的情况。
(七)关于党建工作抓的不够深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1.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一是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对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评议考核;召开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及海南省党纪学习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中心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二是印发《关于调整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中心党组成员均对应联系分管支部,指导支部开展工作。
2.推动落实“制定党群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管理标准”工作任务。一是中心领导分别带队前往白沙、乐东等地对五级经办服务体系前期工作安排及开展情况进行调研座谈。二是协调省社工部将社保医保有关事项纳入《海南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职事项指导清单(2024年版)》。三是制发《关于将部分社保医保事项纳入村(社区)开展经办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并抓好落实。四是印刷并下发社保医保事项操作流程宣传折页,指导市县对试点村(社区)开展经办工作。同时派员到陵水、三亚等市县调研指导五级经办落实,定期调度各市县开展五级经办情况。五是组织全省各级经办机构对下放的10个帮教办事项开展培训及跟班学习。目前全省共有474个村居(社区)开展了帮教办业务。
3.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和“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做好经常性发展党员工作,发展2名预备党员,2名入党积极分子。二是印发《关于落实好2024年一季度党建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落实2024年第二季度党建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落实2024年第三季度党建工作任务的通知》,对季度学习重点、党日活动等工作进行部署,组织支部抓好落实。截至目前,各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56次。三是组织3名党支部书记开展谈话,督促提醒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四是组织各党支部组织委员及负责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讲解“三会一课”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工作记录。
(八)关于职级晋升导向存在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干部进一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注重实际,不论资排辈,科级干部的晋升以实绩为标准,今年以来共提拔2人,晋升13人。二是强化干部人事档案归档入口关,核查修正个别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九)关于落实重要事项事前报告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干部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对受处分重新任用的干部,在动议、民主推荐、讨论等环节必须要向党组进行着重说明的规定。二是明确人事处长作为落实重要事项事前报告制度第一责任人,同时对需报告事前事项的范围及内容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十)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执行年度考核制度。一是组织人事部门全体干部学习《公务员考核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等与年度考核密切相关规定。二是按照有关规定,核查修正个别干部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工资和津补贴。
2.着力整治干部挂职虚挂现象,提升干部能力素质。一是严格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挂职锻炼、交流学习干部管理关爱的有关通知精神,及时了解掌握外派干部的工作、生活状态,重点了解外派干部的日常考勤和工作表现,掌握其在岗情况,预防“空挂”现象的发生。二是积极推荐干部参与全省双向挂职锻炼。
(十一)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1.严格落实干部“凡进必审”机制。一是对个别干部的学历认定问题作出结论,重新制作干部任免表。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坚持举一反三,认真梳理,全面排查2015年以来新调、招、选、转入人员学历材料不全、认定不准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2.及时更新干部重要信息。一是对干部重要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进行立行立改,对巡视指出的干部重要信息更新问题进行了整改。二是组织处级干部进行个人事项报告培训;下发通知要求全体干部填写自画像报告,督促干部职工及时上报个人变动信息,及时做好信息维护工作。
3.推动干部人事档案库房和干部信息库达标建设。一是组织开展档案数字化工作。二是将档案“六防”设备的购置列入年度专项档案经费,项目正在洽谈中。
4.严格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及时落实干部谈心谈话工作,截至目前,开展干部谈心谈话26人次、新任干部任前谈话70人。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经过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离省委要求、离高质量发展标准和人民群众期盼仍存在差距。省社保服务中心党组将始终把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作为长期的政治任务,严格对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进一步扛牢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做到思想不放松、标准不降低、力度不减弱,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真正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社保医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保医保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好“第一议题”制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贯彻落实省委八届五次全会关于社保医保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社保医保经办服务改革深入开展。
(二)持续推进整改落实,确保巡视发现问题见底清零。认真对照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始终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决克服“过关”思想,扎实推进后续整改。对还没有完成的整改任务,持续强化跟踪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继续推动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持续深化成果运用,推动社保医保经办工作高质量发展。坚持将巡视整改认识、实践、制度成果贯穿运用到推动社保医保经办高质量发展的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积极探索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经办实践路径,不断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促进全省社保医保经办服务高质量发展,服务好海南自贸港建设提供坚强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5355530;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金坡路4号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机关党委;邮政编码:570203;电子邮箱:hnsb65355530@163.com。
中共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党组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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